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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管理规定》的解读

时间:2021-03-23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为加强本市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管理,结合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清分结算运行规则,市交通委制定了《上海市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说明如下:

  一、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规定》自2020年5月初开始起草,于2020年10月19日至11月18日在市交通委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同时向高速公路项目公司、耐特公司、交通卡公司以及公路学会等行业单位征求意见。根据意见对《规定》进行修改完善,经市交通委2021年第4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行文发布。

  二、《规则》的主要内容

  《规定》共17条,主要内容简介如下:

  (一)明确了规定的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定义了“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车载单元”和“沪通卡”等部分重要名词。

  (二)明确了各相关单位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管理中的职责分工,以及ETC系统建设和运行主体,并对ETC车道的设置提出了要求,同时明确电子不停车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

  (三)明确了发行机构应做好ETC发行服务和投诉咨询工作,要求用户申请车载设备确保信息真实性,ETC通行费清分结算规则和通行费优惠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四)与《上海市高速公路管理办法》的禁止性条款及处罚条款相对应,明确了《上海市高速公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项中车辆违反规定的行为,细化了行政处罚的操作口径。

  

  

相关链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jtw.sh.gov.cn/zcjd/20210322/cf2c0fab41534e96a5a566c4722c8aa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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