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区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差异化收费的通知
时间:2021-03-23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各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高速公路发展中心,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捷通高速科技有限公司,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一、在保持现行货车收费标准及差异化收费政策不变的基础上,加大对六类货车优惠力度,对合法装载的六类货车(含ETC车辆)通行全区高速公路时实行无差别98折优惠。
二、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IT489-2019)有关问题的通知》(交办公路〔2019〕65号)要求,我区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严格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执行。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0日起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止。在暂行期结束前,结合试运行情况,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规定,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我区高速公路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工作,在此基础上再核定新的全区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交 通 运 输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 政 厅
2021年1月8日
原文链接:http://jtt.gxzf.gov.cn/zfxxgk/zcfg/gfxwj/t82956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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