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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执法监督局】省交通执法监督局印发《2021年度全省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和疫情防控检查计划》

时间:2021-03-24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3月22日,省交通执法监督局制定并印发了《2021年度全省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和疫情防控检查计划》(以下简称《检查计划》),对全年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监管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检查计划》指出,2021年全省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疫情防控检查工作将紧紧围绕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属地负责与层级督导相结合,明察暗访与座谈调研相结合,采用重点时段检查、专项行动督查、重要案例督办等形式,全面排查整改和消除隐患,切实增强道路运输安全防范治理能力。
《检查计划》强调,省级交通执法监督机构对市州专项执法检查不少于4次,并根据实际情况抽查部分县(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及执法工作;市州级交通执法监督机构对辖区县(区)检查不少于每月1次;县(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对辖区“两客一危”企业和汽车客运站运输安全及疫情防控检查不少于每月1次,层层压实道路运输安全“两个责任”。
《检查计划》要求,一是各级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道路运输企业要统筹协调配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和“底线”意识,结合辖区道路运输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和疫情防控检查计划。二是各级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强化督办落实,在检查中要有检查记录,要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隐患抓整改,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三是各级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及时报送信息,确保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和疫情防控检查工作的质量与效果,严禁不重视、搞形式、走过场,严格规范执法,做到有据可依、程序合法、裁量适当,坚决杜绝乱执法和执法不力等现象。



原文链接:http://jtyst.qinghai.gov.cn/companynews/lastestnews/2021-03-23-1362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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