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绍甬高速公路南复线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招标公告
时间:2021-03-17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绍甬高速公路南复线(以下简称“本项目”)已进入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绍兴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发包人(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自筹。现对该项目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杭绍甬高速公路南复线起于绍诸高速富盛互通,路线一路向东,途径东关、长塘、蒿坝、曹娥、丰惠等街道、乡镇,终于宁波四明山,全长约32公里,项目总投资约89.2亿元。
2.2 招标范围:
(1)本项目项目建议书、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如有)、工程可行性研究;
(2)本项目全线环境影响评价(含报告书文件编制、评审、配合报批);
(3)本项目全线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研究(含报告书文件编制、勘测、评审、配合报批);
(4)本项目全线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含报告书文件编制、勘测、评审、配合报批)。
2.3 服务期约365天,具体如下:
(1)项目建议书、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如有)、工程可行性研究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之日止。
(2)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期:从签订合同起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之日为止。
(3)水土保持方案研究服务期:从签订合同起至水土保持方案批复之日为止。
(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服务期:从签订合同起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等相关报告批复之日为止。
2.4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GK01标段:
第GK01标段:杭绍甬高速公路南复线项目建议书、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如有)、工程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研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等项目的实施及报告编制等,并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相关报批手续等。
2.5 编制周期:
(1)项目建议书、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如有)、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周期:
①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项目建议书、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如有)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
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后3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2)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周期:
①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报告并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提交送审稿;
②在收到浙江省环保厅审查意见后,受托方应在15日历天内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提交最终稿。
(3)水土保持方案研究编制周期:
①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报告并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提交送审稿;
②在收到浙江省水利厅审查意见后,受托方应在15日历天内对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提交最终稿。
(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编制周期:
①在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并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提交送审稿;
②在收到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意见后,受托方应在15日历天内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提交最终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须包含“公路”专业),并在业绩、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5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
4.4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0年8月3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0年8月6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由“电子交易平台”自动划转给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5.4 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或投标保证金未与所投标段关联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kb.zmctc.com),登录解锁具体操作流程各投标人参照“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镜湖新区凤林西路135号交投大厦
邮 编:312000
电 话:0575-88126210
传 真:0575-88126111
联系人:金玲琴
招标代理:杭州浙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
邮 编:310030
电 话:0571-85390046
传 真:0571-85390046
联系人:朱伟
绍兴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zj.gov.cn/art/2020/7/29/art_1676905_53391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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