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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港澳-邢汾高速枢纽互通多义性路径识别收费解决方案

时间:2021-03-16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4月,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全省高速公路业主单位开展“费显点亮工程”实车测试,测试方案要求实现现有全部通行省内高速公路车型、路径、收费站做到三个100%覆盖。经过省内路段自测、跨省互测已及部路网中心组织的全网复测,已实现了高速公路出行者“一次通行,一次扣费,一次告知”的功能。

  按交通运输部统一要求,省内高速公路收费站5月6日正式恢复收费。恢复收费后,省内高速公路通行状况良好,未发生大规模拥堵,但也收到部分路段关于通行费异常的反馈,结合省客服中心收到的关于通行费异常的投诉,省结算中心对反应问题比较突出的京港澳-邢汾高速枢纽互通多义性路径识别收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了处理,并提出了解决方案。

  一、 发现问题及原因分析

  部分持CPC卡的车辆在京港澳高速北京方向途经邢台收费站后发生收费异常,经排查发现这些车辆在通行26号门架(编号:G000413002002620010)后计费异常,疑似通行过程中存在被邢汾处2号门架(编号:G251613002000220010)误标情况,且误标后会出现同样路径费额不一致现象。经统计发现,发生异常收费状况的车辆均为持CPC卡车辆,ETC用户未发生。

  CPC卡是集成5.8GHz和13.56MHz通信功能于一体,支持入口信息和路径信息读写功能,在封闭式收费公路收费站入口车道发放给车辆、出口车道收回的可重复使用的通信介质。车辆在入口收费站领取CPC卡时,CPC卡内写入入口信息以及其他车辆信息,此时,CPC卡处于激活状态,为提高CPC卡在高速公路沿线通行ETC门架时交易成功率,ETC门架上的天线发射功率调整的较大,部分ETC门架天线与CPC卡的交易距离可达到100米,而电子标签有休眠功能,当进入ETC门架天线交易区域内后才被激活,随后完成交易,因此该路径持CPC的车辆容易发生计费异常情况。

  二、解决方案

  1、初步解决方案

  邢汾高速公路管理处接到反馈后,采取以下三项措施:

  (1)、降低2号门架天线功率,由正常的22dbm降低为6dbm,这是保持天线工作的最小功率值,同时关闭了超车道2个天线;

  (2)、调整2号门架天线水平角度,超车道与行车道4个天线水平角度调整至最大,做到了最大低头。

  (3)、调整2号门架天线的横向偏转30度,进一步降低CPC卡的接收功率。

  经过调整后,邢汾高速公路管理处2号门架误标石安通行车辆由最初的8%降低至0.3%,效果明显,但仍未达到清零的结果。

  2、最终解决方案

  为彻底解决该门架的干扰问题,同时保证路段收费权益,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组织软件开发单位及两段高速公路业主召开专项会议,研究解决方案。经讨论,形成最终方案如下:

  (1)、关闭邢汾处2号门架天线;

  (2)、制定三条固定路径:

  路径1:京港澳高速25号门架-27号收费单元-29号门架;京港澳高速30号门架-28号收费单元-26号门架;

  路径2:邢汾高速4号门架-2号收费单元-邢临高速20号门架;邢临高速19号门架-邢汾1号收费单元-3号门架;

  路径3:京港澳高速30号门架-邢汾2号收费单元-邢临20门架。

  邢汾高速2号门架关停后,互通处的路径联结关系发生了变化,原来存在的多条路径由于缺少此处门架的标识信息,不能做精确路径标识,该方案将多条可达路径调整为3条固定的通行路径,通行此处的车辆按照固定路径计费收费。ETC门架的计费模块无须修改,需要按照选择的固化路径的要求,修改门架路径节点参数表中门架的联结关系,将固化的路径联结关系反映到路径节点参数表中。通行车辆通过此路径时,ETC门架软件读取OBU或CPC卡内的前序交易成功的门架编号等信息,计费模块按照固化的路径参数拟合还原车辆的通行路径,计算通行路径的通行费并写入卡内。

  新方案实施后,经实车验证不存在扣费异常情况。持CPC卡通行该路段的车辆未产生收费异常投诉;方案实施前后,不存在通行费漏收情况。新方案满足实际收费车辆通行需求。

  三、结束语

  总之,针对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全网切换至新收费模式后产生的各种问题,我们应继续加强相关收费技术规范学习,进一步加大各管理处收费人员培训,发现收费异常后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在保证高速公路出行者和路段业主的合法权益前提下,不断完善、调试现有收费设施,为高速公路出行者提供更准确、更优质的服务。 (耿海路)

  

  (审核专家 王一臣)

  

  责任编辑:韦红媛


原文链接:http://jtt.hebei.gov.cn/jtyst/zl/xsjl/1015955033777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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