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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和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基础数据核实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18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各市交通运输局、广德市、宿松县交通运输局,省公路管理中心: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基础数据核实工作的通知》(交办规划函〔2021〕222号)要求,结合我省公路发展现状和“十四五”公路发展总体目标任务,拟组织开展全省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20户及以上)通硬化路和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以下简称“三项指标”)基础数据核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高农村地区交通通达深度,保障农村交通条件和出行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十四五”交通运输部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建设。“三项指标”基础数据不仅是交通运输部“以奖代补”考核实施的重要支撑,也是我省“十四五”农村公路发展目标的重要指标和年度建设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务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准确,保障后续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任务,摸清底数

各地要根据“十四五”公路发展规划有关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认真核实“三项指标”现状情况,在摸清底数、明确任务基础上,分级建立数据库,按照《全省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20户及以上)和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基础数据核实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见附件一)有关要求,完成数据核实和填报工作。三、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专项安排有关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分工,明确责任人,对照省厅《工作方案》,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细化落实方案,及时开展“三项指标”基础数据核实工作,做到早布置、早开展、早落实,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各地要加强数据审核把关,确保填报的基础数据真实准确。省厅将适时进行督导,各地工作落实、完成情况及省厅督导核查结果将纳入2021年度省政府绩效目标考核。本次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省公路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四、其它要求

  请各市(直管县)交通运输局于3月1日下午下班前,反馈各市联系人回执单至省公路中心,明确分管领导及联络员。

  联系人及电话:厅综合规划处,任艳,0551-62837285;省公路中心,姚振纲,0551-63632288,359314644@qq.com;技术咨询:倪少君,180-5609-3926(手机);雷鸣,186-0069-6739(手机)。

  

  附件:1.全省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和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基础数据核实工作方案

  2.联系人回执单

  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基础数据核实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2月26日

  

  

  附件1:

  

  全省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和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基础数据核实工作方案

  

  为确保“十四五”公路发展规划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20户及以上)通硬化路和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三项目标任务完成,推动全省公路高质量发展,我省组织开展“三项指标”情况摸底和核实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务要求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须核实并确定本辖区已通和未通三级及以上公路的乡镇,摸底本辖区内已通和未通硬化路的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20户及以上),排查本辖区内已通和未通双车道的建制村,建立市、县级数据库,向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

  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要求,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两项指标,纳入后续年度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统计调查数据库或公路养护统计数据库中,实施数据更新。

  二、职责分工

(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负责组织、汇总、审核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报的“三项指标”基础数据;督导、抽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建立省级数据库,按规定的内容、时间、方式报部。

(二)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三项指标”基础数据摸底、核实工作,负责汇总、审核基础数据,建立市级数据库并按要求及时组织更新维护工作等。

(三)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开展本辖区内的“三项指标”基础数据摸底、核实工作,完成数据采集、初步审核、上报,建立县级数据库并按要求及时更新维护工作等。

  三、工作安排

(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完成本省公路基础数据和电子地图统计调查相关信息系统改造工作,并建立省级数据库。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GIS、GPS、图片、视频、遥感影像等),通过内业核查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基础数据核实工作。

(二)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附表(1-1、1-2、2-1、2-2、3-1、3-2)中指标要求,通过内业核查(可利用2020年度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统计调查数据库或公路养护统计数据库)、实地采集(可利用“三项指标”核查APP等)新增或补充相关指标及电子地图,开展“三项指标”基础数据摸底、核实工作,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四、时间要求

  本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按照时间节点,抓紧启动此项工作,原则上省厅文件下发一周内细化方案、布置下达、全面启动,并及时将启动开展情况报省厅。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一)各市数据上报时间

  1.4月10日前,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完成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基础数据核实、确认和汇总工作,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5月31日前,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完成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20户及以上)通硬化路基础数据核实、确认和汇总工作,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8月31日前,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完成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基础数据核实、确认和汇总工作,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二)省级数据上报时间

  1.4月30日前,省级完成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基础数据核实上报工作;

  2.6月30日前,省级完成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20户及以上)基础数据的核实报备工作;

  3.9月30日前,省级完成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基础数据核实确认工作。

五、数据报送有关要求

  1.各单位需依据所报“十四五”公路发展规划关于“三项指标”数据的现状情况,保持相同口径,细化填报相应数据。

  2.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指乡镇至少有一条技术等级为三级及以上的公路(可由多条路线组成),连接至三级及以上公路网。

  3.乡镇通公路路线位置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穿越乡镇政府所在的居民聚居区域;(2)通至乡镇政府驻地;(3)通至乡镇政府所在的居民聚居区域边缘,并与聚居区域内部的一条道路连接。

  4.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20户及以上)通硬化路,指自然村至少有一条硬化公路,连接至对外路网。

  5.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20户及以上)通硬化路的位置应满足下列件之一:(1)穿越自然村组的居民聚居区域;(2)通至自然村组居民聚居区域或某个人口较多的居民聚居区域边缘,并与聚居区域内部的一条道路连接。

  6.填报的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信息中须包括自然村组属性数据、地理位置电子地图和认定自然村组通或未通硬化路的路线电子地图。

  7.建制村通双车道及以上公路,指建制村至少有一条通双车道公路(可由多条路线组成),连接至双车道及以上路网。

  8.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位置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穿越建制村所在的居民聚居区域;(2)通至建制村村部、小学等驻地;(3)通至建制村所在的居民聚居区域边缘,并与聚居区域内部的一条道路连接。

  9.所报自然村组名称及位置不能与所报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统计调查制度中的建制村名称和位置重复。

六、工作组织有关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省厅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数据核实、填报工作,确保该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附表: 1-1:乡(镇)基本信息表

  1-2: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路径表

  2-1: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信息表

  2-2: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优选通达路线信息表

  3-1:建制村基本信息表

  3-2: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路径表

  

  

附表1-1
乡(镇)基本信息表
填报单位:
序号 乡(镇)代码 乡(镇)名称 城乡类别 乡镇人口 所辖建制村数量 所属地形 岛屿是否建有陆岛交通码头 码头与陆地距离 岛内是否建有公路 通达现状 优选通达路线行政等级 优选通达路线代码 优选通达路线名称 是否已通三级及以上公路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说明:
1.本表红色指标为必填项;
2.“乡(镇)代码、乡(镇)名称”须与2020年度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统计调查数据库或公路养护统计数据库中相关指标一致;
3.“城乡类别”指标数值为“乡”、“镇”时,须填写“是否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指标。

  

附表1-2
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路径表
填报单位:
序号 乡(镇)代码 乡(镇)名称 路径中路线代码 路径中路线名称 路线在路径中的起点桩号 路线在路径中的终点桩号 路线在路径中的里程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说明:
1.本表红色指标为必填项;
2. 本表内须填写认定乡镇通或未通三级及以上公路的路径信息;
3. 路径中每一条连续路线对应填写一条记录。路径起点须连接至三级及以上公路网,路径终点可为“穿越乡镇政府所在的居民聚居区域/通至乡镇政府所在的居民聚居区域边缘”,自东向西、自北向南逐条填写路径信息;
4.“乡(镇)代码”、“乡(镇)名称”须与父表“乡(镇)表”中相应指标对应一致,且须与2020年度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统计调查数据库保持一致;
5.“路径中路线代码”、“路径中路线名称”须与2020年度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统计调查数据库或公路养护统计数据库中相关指标一致,起终点桩号应在路线桩号范围内。

  

附表2-1
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20户及以上)通硬化路信息表
填报单位:
序号 乡(镇)名称 建制村名称 建制村代码 自然村组名称 自然村组序列号 是否已通硬化路 优选通达路线代码 优选通达路线名称 自然村组户数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说明:
1.本表红色指标为必填项;
2.“自然村组序列号”范围为001~999,自然村组所属乡(镇)和建制村应在2020年度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统计调查数据库;
2. “优选通达路线代码”、“优选通达路线名称”指直接连接或穿越自然村组所在地的通达路线的路线代码和路线名称;
3. 不在2020年度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统计调查数据库和公路养护统计数据库内的“优选通达路线编码”、“优选通达路线名称”,路线代码按W+三位编号+县级行政区划代码的原则进行编码,三位编号要保证在相同县级单位内没有重复,当路线数量超过999条时,可以使用大写字母(A-Z)进行编号(如WA01、WA02……);路线名称可以由路线起讫点地名加连接符“-”组成。

  

附表2-2
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20户及以上)优选通达路线信息表
填报单位:
序号 路段代码 路线名称 所在行政区划代码 起点名称 起点桩号 讫点名称 路段技术等级 路段路面类型 路面宽度 路基宽度 路段里程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说明:
1.本表红色指标为必填项;
2.仅填报不在2020年度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统计调查数据库和公路养护统计数据库内的自然村组优选通达路线信息,路段代码为路线代码十三位序列号组成;
3.“路段代码”中包含的路线代码应与“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20户及以上)通硬化路信息表”中的“优选通达路线代码”对应一致。

  

附表3-1
建制村基本信息表
填报单位:
序号 乡(镇)名称 建制村名称 建制村代码 建制村人口 所辖较大自然村(20户及以上)数量 所属地形 岛屿是否建有陆岛交通码头 码头与陆地距离 岛内是否建有公路 优选通达路线行政等级 优选通达路线代码 优选通达路线名称 是否通双车道 是否具备通双车道条件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说明:
1.本表红色指标为必填项;
2.“建制村名称、建制村代码”须与2020年度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统计调查数据库或公路养护统计数据库中相关指标一致;
3.当“是否通双车道”为“否”时,须填报“是否具备通双车道条件”信息。

  

附表3-2
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路径表
填报单位:
序号 建制村名称 建制村代码 路径中路线代码 路径中路线名称 路线在路径中的起点桩号 路线在路径中的终点桩号 路线在路径中的里程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说明:
1.本表红色指标为必填项;
2. 本表内须填写认定建制村通或未通双车道公路的路径信息;
3. 路径中每一条连续路线对应填写一条记录。路径起点须连接至双车道及以上路网,路径终点可为“穿越建制村所在的居民聚居区域/通至建制村村部、小学等驻地/通至建制村所在的居民聚居区域边缘”,自东向西、自北向南逐条填写路径信息;
4.“建制村名称”、“建制村代码”须与父表“建制村表”中相应指标对应一致,且须与2020年度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统计调查数据库保持一致;
5.“路径中路线代码”、“路径中路线名称”须与2020年度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统计调查数据库或公路养护统计数据库中相关指标一致,起终点桩号应在路线桩号范围内。

  

  

  


原文链接:http://jtt.ah.gov.cn/public/21701/1202826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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