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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代表浙江作经验交流发言

时间:2024-12-02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11月21日—22日,2024年度长三角区域交通运输联合执法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在安徽黄山召开。交通运输部法制司相关领导、四省(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平湖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作为第一批长三角区域交通运输联合执法示范点创建单位,代表浙江作经验交流发言。

  

  自长三角区域交通运输联合执法协作示范点(平湖-金山片区)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揭牌成立以来,平湖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经过近一年的实践,探索出以党建引领深化协同共建新理念,以区域协作构建协同治理新格局,以证据互认打造协同执法新模式的工作方法,正以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加快毗邻区域执法融合。

  

  在党建引领方面,三家单位——浙江省平湖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上海市金山区交通委员会执法大队、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十大队联合成立示范点临时党支部,集结两地19名党员执法骨干,形成党务、业务、队伍一起抓的工作机制,创新开展浙沪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法制增值化服务工作,实现党建工作与执法工作深度融合。示范点成立以来,共开展联合执法宣传16次,入企增值化服务97次,完成毗邻区“自助办”案件787件。

  

  在区域协作方面,平湖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进一步优化执法力量,在执法点逐步建立月度轮值指挥、每周定期交流、联合文书送达、联合行政检查、跨区域执法联动等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毗邻区域联动执法,实现联合执法统一指挥、统一研判、统一行动,实现联动执法常态化、违法查处精准化和源头解纷联合化。其间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53次,成功调解21起跨省强制执行案件。

  

  在证据互认方面,平湖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牵头建立完善数据共享机制、证据互认机制和执法协作机制,完成外省籍营运车辆信息更新,实现非现记录车辆信息完善全覆盖,开出长三角毗邻区域交通运输协作执法首张罚单,共处理跨省协作案件22件,为企业减少处罚金额10万余元。

  

  下一步,平湖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将立足浙沪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实际,深入探索机制协同、模式联动、执法标准等理论和实践成果,积极拓展从公路到水路、从货车到园区企业的区域联合执法和法治服务工作机制,不断丰富协同执法方式,为长三角交通运输执法提供最佳平湖实践。

  


原文链接:http://jtyst.zj.gov.cn/art/2024/12/2/art_1229318207_59039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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