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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收费公路“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认定标准(暂行)》政策解读

时间:2024-11-02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为规范我区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收费公路“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认定标准(暂行)》(以下简称“《认定标准》”),现对《认定标准》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特许经营项目要优先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在收费公路投资人招标时,属于“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项目,对民营企业占股比例不作具体要求;不属于“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项目,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国家对收费公路“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标准不作统一要求,由地方政府结合本地情况制定。

  为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确保我区收费公路按照新机制要求顺利推进,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通过调研外省情况,结合我区收费公路建设实际,研究起草了《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向潜在社会投资人、社会公众及相关单位征求了意见建议,并完成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24年10月28日按规范性文件印发了《认定标准》。

  二、适用对象

  本《认定标准》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的收费公路新建(含改扩建)项目。

  三、主要特点

  (一)遵从行业技术规范要求。在起草《认定标准》时,充分查阅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公路隧道设计规范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3370.1-2018)等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确保《认定标准》与行业技术规范要求相适应。

  (二)结合收费公路建设实际。认真梳理近年来我区已建及规划收费公路的具体情况,深入分析我区地形地貌特征和公路建设市场行情,使《认定标准》符合我区收费公路建设实际。

  (三)充分参照外省经验做法。认真研究四川、湖北、甘肃等地出台的《认定标准》与当地收费公路发展水平的内在联系,尤其深入分析甘肃等西北省(区)《认定标准》制定的内在逻辑并加以借鉴,使我区《认定标准》与其他省(区)对比处于平均水平。

  四、主要内容

  (一)明确“投资规模大”的认定标准。将30亿元作为“投资规模大”的认定标准,即估算总投资大于30亿元的项目为“投资规模大”。

  (二)明确“建设难度高”的认定标准。从山岭重丘区里程、特大桥墩高或跨径、特长隧道长度和复杂枢纽立交岔数4个方面进行认定,满足其一即为“建设难度高”。

  (三)明确“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类项目的分类标准。在收费公路投资人招标时:若同时满足“投资规模大”和“建设难度高”的认定条件,则属于“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类项目,项目实施机构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若不能同时满足“投资规模大”和“建设难度高”的认定条件,则不属于“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类项目,项目实施机构应要求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

  (四)施行时间。《认定标准》自2024年11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1月27日。

  下一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变化和《认定标准》暂行期间市场反馈情况,对《认定标准》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原文链接:https://jtt.nx.gov.cn/zfxxgk/zfxxgkml/glgk/zcjd/202410/t20241030_47127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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