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责成2家公路养护作业单位限期整改的通知
时间:2023-10-13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天路公路桥梁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鸿道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交通运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和<安徽省交通运输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厅在全省监理、检测、养护企业“双随机”资质动态监管核查中发现,安徽省天路公路桥梁养护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人员不满足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标准要求,安徽鸿道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技术人员不满足桥梁养护甲级资质标准要求、资质证书地址与实际经营场所不一致。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责令你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限3个月(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整改期间你单位不得申请养护资质等级的升级、增项。你单位在整改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结果上报我厅,我厅将复核整改情况,如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规定条件的,我厅将依法撤回相应资质。你单位也可以在本通知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向我厅提出注销资质申请,我厅将在收到申请后依法予以注销,并向社会公告。
联系电话:0551-63629541、63623547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9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jtt.ah.gov.cn/public/21701/1218089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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