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浙江联顺道路筑养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玮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意见
时间:2022-12-09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各市及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各相关单位:
近日,我厅收到群众举报,反映浙江联顺道路筑养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玮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曾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部系统”)录入虚假业绩。经核查,确认2家企业存在填报虚假信息的不良行为。根据《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交公路规〔2021〕3 号)《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交公路规〔2021〕4 号)《安徽省实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细则(试行)》(皖交建管〔2011〕124 号)等规定,决定对2家企业作出如下处理:
一、扣减信用分值。扣减2022年度浙江联顺道路筑养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玮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省级信用评价分值(不良行为代码GLSG3-2、GLSG3-7)。
二、实施重点监管。将浙江联顺道路筑养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玮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良信息录入部系统,提请交通运输部公路局清空2家企业在部系统中在皖业绩,6个月内不再受理2家企业的相关申请;日常监管中增加抽检频次。
各从业企业要以此为鉴,举一反三,牢固树立诚信意识,合规守法经营,在信息录入工作中遵守相关规定,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录入虚假信息,不得利用虚假业绩在招投标、企业资质申报等事项中谋取不当利益。针对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公路建设市场诚信建设,加强对从业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被通报企业的监管,督促辖区内其他从业企业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肃惩治弄虚作假行为,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公路建设市场秩序。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10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s://jtt.ah.gov.cn/public/21701/1212403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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